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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居住证》制度的若干问题解答
1、《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有哪些规定和特点?

    
对于在本市居住、工作的人员,逐步实行《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 证》)制度,以办理《居住证》的方式广泛吸纳上海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各类境内外人才。
    《居住证》载明持有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性别、签发日期、有效期限、身份 证编号或者国籍(地区)等内容。
    申领《居住证》采取要素打分、综合评价的办法,审核发证。审核办法突出考虑申领人的专业能力因素,同时考虑受教育因素、 在本市投资创业因素、年龄因素、亲属关系因素和住房因素等各方面的情况,申请人达到规定的分值,即可取得相应的有效期限的《居住证》。
    《居住证》的有效期限由市人事局核定。有效期限分为6个月、1年、3年和 5年等四种。

2、《居住证》有何功能,持有居住证可享受哪些待遇?

    《居住证》是持有人在本市居住、工作的证明;用于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 金等个人相关事务,查询相关信息;记录持有人基本情况、居住地变动情况等人口管理所需的信息。
     《居住证》信息系统纳入上海市社会保障与市民服务信息系统。持有《居住证》的人员可使用证件通过本市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查询所需信息、实现有关功能,从而实现"一卡多能"。
     持有《居住证》的境内人员可以享有以下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 持有《居住证》的境内人员或者未加入外国籍的留学人员,可以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持有《居住证》的境内人员,其在户籍所在地建立的养老保险关系帐户储存 额不转移。离开本市时,本市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储存额转移到其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当地未建立社会保险 机构的,将其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其利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持有《居住证》、未加入外国籍的留学人员离开本市时,本市的社会保险经办机 构应当将其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其利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基本医疗保险: 按《暂行规定》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离开本市时,本市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医疗 帐户储存额转移到其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当地未建立社会保险机构的,将其个人医疗帐户储存额及其利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住房公积金: 可以按规定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已在户籍所在地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将户籍所在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本市住房公积金帐户,原缴存的住房 公积金年限和余额,可以与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年限和余额累计计算。离开本市时,可按规定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存储余额转移手续。
因私出国: 在本市工作并暂住1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商务手续。
子女就读: 持有《居住证》的有效期在一定年限以上的境内人员的子女,取得本市高中毕业文凭的,可以参加上海卷统一高考,报考本市部委属高校、在外地有招生计划的市属高校或者民办高校。
     持有《居住证》的境内人员可以享受的待遇还有:
科技活动: 持有《居住证》的人员,可以申请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参与科技项目招投标,申请科技人才计划资助或者科技项目资助,申报科技奖励;
行政机关聘用:经本市有管理权限的部门批准,可以以短期聘用、项目聘用等方式,接受行政机关聘用,提供相应的服务;
资格评定、考试、登记: 可以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执业(职业)资格登记;实施专利的奖励:在本市实施其发明创造的专利的,可以申报上海市发明创造专利奖;
随同家属的待遇: 为随同来本市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申领《居住证》,并享有相应待遇。
子女就读: 有关制度还规定,持有《居住证》的有效期在一定年限以上的,可以申请子女在本市就读。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阶段,由居住地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 具备相应接收条件的学校就读。有关享受子女入学待遇要求的《居住证》的有效期年限,由市人事局会同市教育行政等部门另行制定。


3
、实施《居住证》制度后,原有的取得本市户籍方式的人才引进政策是否继续 执行?办理《居住证》后,还能不能申办取得本市户籍?
    
《居住证》制度实施以后,本市人才引进的方式有两种:一是申办《居住证》; 二是取得本市户籍。原有的取得本市户籍方式的人才引进政策继续执行。
    国内外人员以取得本市户籍方式来本市工作或者创业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 市有关规定另行办理相关手续。持有《居住证》的人员,愿意取得本市户籍的,也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另行办理相关手续。

4、如何咨询《居住证》的有关政策?
    
国内人员的政策咨询可以到上海市人事业务受理中心和上海市人才服务中 心;
政策咨询电话为6417-4577;6233-8048;
咨询网址为WWW.21cnhr.com (21 世纪人才网)
境外人员的政策咨询可以到大木桥路123号上海国际人才服务中心;
政策咨 询电话为6417-0941;
咨询网址为WWW.21cnhr.com(21世纪人才网)。
 
评论 时间: 2010-9-7 11:14:20 作者: nana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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